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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政办发〔2018〕46号关于印发《靖远县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GSDC03-2018-008 生成日期 2018-04-26
信息名称 靖政办发〔2018〕46号关于印发《靖远县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靖远县政府信息中心
内容概述 关键词

               靖政办发〔201846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远县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

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政府直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靖远县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靖远县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

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白银市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850)和《靖远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靖政发〔2018X)精神,现就2018年全县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以下简称“四办”)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突破年、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和企业对服务型政府的期望和需求出发,依托县政务服务大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平台推行“四办”改革,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突出问题,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目标要求。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推行“四办”改革。

“一窗办”:针对群众反映的多头跑、事难办等问题,坚持受理与审批分离,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动政府从“重审批”向“重监管服务”转变。

“一网办”:以数据共享促进办事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实现政府部门之间后台打通、数据联通,政务服务事项“一张网”运行。

“简化办”: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马上办”:通过制度约束、绩效考核、督促检查、问责惩戒等机制,推动作风转变,提高服务效能。提高即办件的比例,努力做到一次办结。

(三)实施范围。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乡镇政府,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编制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1.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加快梳理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条件、权限、材料、流程等,编制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经县政府同意后,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县政府各部门、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按照“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的范围、口径等要求,负责编制本部门本单位“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上报县审改办备案。(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一季度前公布一批,二、三季度公布若干批。)

2.建立“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对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行政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制定发布我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地方标准,形成《办理指南参考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编办(县审改办);责任单位: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二)打造便利创业创新的政务环境

3.精简审批要件,加快审批进程。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进一步优化再造流程,减少以审批、备案、证明等形式存在的前置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整合各类证照,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建立模拟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程。全县辖区内新建物流业和工业项目,建立模拟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将水土保持方案、矿产压覆证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价4类事项调整至取得土地手续之前完成,但不得作为取得土地的前置条件。对其他可以实行承诺的项目报建和强制性评估事项,由企业根据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承诺标准、内容、格式以及事项办理的阶段环节要求,自主依法依规实施或进行承诺备案;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开工前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施工图审查等事项,由企业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承诺制准入标准及时间阶段和环节要求,取得审批手续,加快审批进程。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等事项,大幅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做到开办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即做到“3550”)。(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责任单位:县发局、县工商质监、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及县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6月底前实现“3550”目标。)

4.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责、事项、环节、人员统一向本部门内设的行政审批机构集中,整体入驻政务大厅。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根据办理事项领域、办理流程关联度、办理数量多少等,将政务大厅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生育服务、医疗卫生等综合窗口,将不同信息系统、不同服务事项集成整合,通过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使企业和群众依次在不同部门窗口被动办理的外部流程,转变为政府不同部门之间主动协作的内部流程。所有的办件由政务大厅窗口统一出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有关部门, 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

5.打破“信息孤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加快推进县政府各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靖远县子站的对接联通,建设县级统一业务办理平台。建立全县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库并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重点实现自然人(基础数据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数据资源跨部门共享应用并逐步扩展,促进资源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6月底前建立完善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库并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年底前全县实现数据共享。)

6.规范涉审中介服务行为。凡为我县行政审批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到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信息登记,统一纳入靖远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登记的中介机构,通过网络和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服务,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对中介机构实行规范服务承诺时间、规范收费标准、规范服务标准等规范管理。严控部门对中介报告的会审时限,实行部门会审时限承诺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开通县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县政府办牵头开通县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完善服务内容和功能,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建议、投诉和举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 一个号码响应群众诉求。(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

(三)优化投资建设管理流程

8.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优化并全面应用甘肃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畅通网上并联审批通道,确保全面实现投资项目网上受理、网上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审批事项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积极探索设立帮办服务中心,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及复杂审批事项“代办制”,为投资者和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多元化的全程审批服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按省、市政府安排统一推进。)

9.探索项目建设领域审批新模式。在刘川工业集中区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评合一”、“联合验收”等审批模式,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程。试点成功后,进一步向全县其他园区及各个领域推广。(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编办(县审改办)、刘川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加快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

10.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化靖远县政务服务网建设与应用,完善网上实名认证体系,加快制定公共数据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和电子文档归档工作管理办法。加大网络平台技术支撑,为网上办理审批提供可靠保证。建设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便民服务事项的预约、申请、查询、支付功能,逐步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推送、快递送达、代表送达,提升服务便利程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信息中心;责任单位: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6月底前出台公共数据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和电子文档归档等管理办法。)

11.推进全流程网上办理。除公文、资料涉密的审批事项和需要专家论证、技术评审、公开听证的复杂事项外,一般审批事项均应依托靖远县政务服务网推行在线办理。对尚未实现网上审批办理的事项,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审批,对近期确实不具备上网审批条件的要列明原因,并向社会公示。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申报。加快推进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6月底前出台公共数据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及电子文档归档等管理办法。)

12.推动“四办”改革向基层延伸。县政府各部门承担的面向公民个人的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实行就近办理。对于量大面广的社会民生事项,应当进一步向乡镇延伸服务,县级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建设,优化行政资源配置,以统一的政务服务网业务办理平台为支撑,更好的承接和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农技推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生育管理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最大程度便民利民。(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创新监管机制,优化监管方式

13.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推进全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强化执法合力,逐步实现“多帽合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检查逐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法、一次到位机制。(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扩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进一步完善县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靖远)等平台深度融合,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实施市场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大信用信息推送和公示力度,并与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管理名单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行靖远支行;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15.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并将随机抽查结果归集于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靖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探索智慧监管、审慎监管,形成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制度,以更强的监管促进更好的放权和服务。(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市驻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强化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

16.建立健全服务规则。培养提升政府公务人员能力素质。规划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依托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实时监控,通过网上晒“成绩单”、群众评价、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专项整治、问责惩戒等方式,倒逼部门作风转变,提升服务质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编办(县审改办);责任单位:有关部门,中央和省、驻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4月旬,印发“四办”改革实施方案,对推行“四办”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细化任务和进度安排,4月前报县编办(县审改办)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11月,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平台,组织落实“四办”改革各项任务,实现政务服务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

(三)督查评价阶段。2018年年中和年底前,县督查局、县政府办、县编办(县审改办)牵头,分两次对各部门推进“四办”改革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通报督查结果,推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县编办(县审改办)牵头对“四办”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事项标准、办事指南和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推动。推行“四办”改革是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建设年”和“放管服”改革突破年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充分认识重大意义,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行“四办”改革摆到突出位置,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四办”改革。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推行“四办”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四办”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县编办(县审改办)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四办”改革推进措施,牵头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梳理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牵头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在项目投资审批方面重点突破。县公安局负责户籍、出入境、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等便民服务事项统一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县财政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接入甘肃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工作,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县人社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在职业资格认定、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县法制办负责政务服务事项适用“四办”改革的法律意见,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进一步简化招投标要件和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县教育局、县农牧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等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推进各自部门“四办”改革。政府各部门要围绕政务服务监督的要求,加快形成健全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三)建立量化考核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县政府办定期公布各部门“四办”效能排名。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改革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通过随机抽查、民意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收集的投诉举报事项,要加强跟踪督办、评价反馈和监督考核,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回应、及时解决。

(四)注重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衔接,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四办”改革有关工作的业务学习,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四办”改革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扩大社会知晓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县政府办、县编办(县审改办)要及时宣传推介各部门“四办”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环境

 

 

 

 

 

 

 

 

 

 

 

 

 

 

                                                                 

  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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