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SDC03-2017-841 | 生成日期 | 2017-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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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靖政发〔2017〕210号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屠建学等同志为县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靖远县政府信息中心 |
内容概述 | 关键词 |
靖 远 县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靖政发〔2017〕210号
靖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屠建学等同志为县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管理和服务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甘政办发〔2014〕77号)、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市政办发〔2015〕59号)和《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工作规则》(靖政办发〔2015〕10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聘任屠建学、李积霞、吕锦伟、韩国福、万雄新、赵永林六名同志为县政府新一轮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聘期两年,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县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要按照《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政府事务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县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为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为县政府重大改革方案进行法律论证;
3、为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定规范性文件、复议应诉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4、受委托参与县政府重大经济项目、协议、合同等涉法事务;
5、县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职责。
县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
附件: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聘任名单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
附件:
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聘任名单
屠建学 甘肃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
李积霞 甘肃政法学院精品课程负责人
吕锦伟 甘肃吕锦伟律师事务所主任
韩国福 白银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
万雄新 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调研员
赵永林 白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科科长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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