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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GSDC04-2017-111 生成日期 2017-06-04
信息名称 靖远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机构 靖远县政府信息中心
内容概述 关键词

 

靖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

 

(第4次)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


靖远县人民政府

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3月21日,县长刘力江主持召开靖远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工作时“八个着力”的讲话精神,传达了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全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会议精神,对新一届县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了集体谈话,审议了《靖远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靖远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靖远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靖远县2017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靖远县2017年城乡大环境绿化造林实施方案》、《北湾镇富坪村、新坪村驻村干部及帮扶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办法》、《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选)矿产资源行为实施方案》、《靖远县公务用车车补方案》、《靖远县公务车辆处置方案》、《靖远县公务用车出车补助方案》,研究了生猪定点屠宰、拍卖北滩工商管理所和原东湾工商管理所办公场所、改建靖远县城区自来水厂取水口、调整S308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闫砂河石拱桥危桥改造项目、甘肃瑞丰公司采购办公用房、西环路贷款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支出及部分项目建设用地事宜。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工作时“八个着力”的讲话精神,传达了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全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会议精神。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视察时提出的“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推进科技创新”、“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推进扶贫开发”、“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着力改进干部作风”,对甘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讲话和今年全国两会精神及全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抓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求实效,努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会议审定通过了《靖远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会议强调,对《县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完善,能够使县政府更加正确、高效、规范履职,做到新一届县政府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及县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规则要求,坚持正确、科学、民主、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升县政府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努力建设运转高效、行为规范、实干有为、清正廉洁和人民满意政府。会议议定,《靖远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执行。

    三、会议对新一届县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了集体谈话。会议强调,县政府领导和各政府组成部门要切实树立树牢“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工作时“八个着力”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会议要求,县政府领导和各政府组成部门要按照审定通过的《政府工作规则》行使职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要始终把经济建设作为政府中心工作,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聚力特色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生态环境绿色发展;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规定,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对照“866”衡量检验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坚持示范带头、以上率下,持续强化廉政教育,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靖远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会议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健全我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坚持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会议议定,《实施细则》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会议审定通过了《靖远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会议强调,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是创建文明城市、倡导文明新风的必然要求,是顺应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的重大决策。会议要求,县文广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提升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教育引导其严格遵守《办法》对烟花爆竹限放规定;同时,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办法》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办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会议议定,《实施办法》由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执行。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靖远县2017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靖远县2017年城乡大环境绿化造林实施方案》。会议强调,造林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的核心内容,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会议要求,各乡镇、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地块核实、苗木调运、资金筹措、技术服务等工作,确保全县12.3万亩的造林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同时, 要进一步完善对林木的日常管护机制,靠实管护责任,严厉打击毁林开荒和乱占滥伐等违法行为,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要强化造林资金监管,开展审计监督,严格资金的管理制度和拨付程序,从严从实核查造林面积,确保资金安全、造林任务得到真正落实。会议议定,《靖远县2017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靖远县2017年城乡大环境绿化造林实施方案》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北湾镇富坪村、新坪村驻村干部及帮扶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办法》。会议强调,按照省市领导工作安排对北湾镇富坪村、新坪村驻村干部及帮扶工作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能够有效调动和激发帮扶人员工作积极性,也充分体现和落实了省委、省政府对岷漳移民安置区“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会议要求,北湾镇要统筹整合省市县乡各级抽调工作力量,强化组织领导,理顺管理机制,明确各自职责,统筹协调落实工作任务,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切实凝聚帮扶工作合力,推动安置区各项工作高效落实;同时要会同县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严格驻村干部及帮扶工作人员考勤考核,按照《补助办法》按时发放生活补助。会议议定,《补助办法》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八、会议原则同意JY2016-27号地块、JY2016-16号地块、甘肃亿维天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50兆瓦光伏发电(一期18兆瓦)项目建设用地、甘肃陇能天佑绿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靖远县北滩19.9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JX2015-16号地块等5宗土地供地方案;原则同意收回甘肃省烟草公司白银市公司(靖远营销部)建设用地、县环保局原办公楼建设用地使用权。会议议定:(1)JY2016-27号地块位于省道207线西侧、浙江商贸城南侧,总面积9733 m2(合14.6亩),土地类别为集体耕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N≤2.8,建筑密度N≤45%,绿地率N≥20%,已经省市农转征批准。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起始价依据土地评估价确定。(2)JY2016-16号地块位于省道207线西侧、浙江商贸城南侧,总面积25083 m2(合37.6亩),土地类别为集体耕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容积率N≤0.3,建筑密度N≤20%,绿地率N≥30%,已经省市农转征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地。(3)甘肃亿维天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兆瓦光伏发电(一期18兆瓦)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北滩镇杜寨村,总面积40.8873公顷,土地类别为集体农用地和集体未利用地(其中集体农用地0.2994公顷、集体未利用地40.5879公顷),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N≤1.0(生活办公用地部分),建筑密度N≤35%(生活办公用地部分),绿地率N≥30%(生活办公用地部分),已经省市农转征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地。(4)甘肃陇能天佑绿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靖远县北滩19.9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北滩镇上小红沟村,总面积469238m2,土地类别为集体农用地和集体未利用地(其中集体农用地2653 m2、集体未利用地466585 m2),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N≤1.5(生活办公用地部分),建筑密度N≤35%(生活办公用地部分),绿地率N≥30%(生活办公用地部分),已经省市农转征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地。(5)JX2015-16号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北滩镇红丰村,总面积31700 m2,类别为集体耕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N≤1.5(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建筑密度30%≤N≤60%,绿地率10%≤N≤20%,已经省市农转征批准。以挂牌方式供地,出让起始价按不低于土地评估价的70%确定。(6)甘肃省烟草公司白银市公司(靖远营销部)建设用地位于北城区人民路北侧、国税局南侧,总面积3333㎡,用途为商服用地,由于建设规划调整,造成该宗土地不能按期开发利用。同意撤销“靖国用(2014)字第10710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协议有偿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县环保局原办公楼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县城师范巷,总面积788.42m2,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土地证号为靖国用(2011)字第1021017号,由于县环保局原办公楼已有偿转让给县林业局作为林业系统工作用房,现同意收回县环保局原办公楼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划拨县林业局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使用。

   九、会议审定通过了《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选)矿产资源行为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于切实维护国土资源市场秩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发挥资源对县域经济的支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乡镇、县国土、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辖区范围和行业领域内的各类矿山“打非治违”宣传力度,对违法勘查、非法开采、非法选矿、非法转让矿业权等各种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对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查处和取缔各种非法勘查、非法采(选)矿行为。同时,要切实抓好矿山矿区标识情况、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情况、矿山企业越界开采情况、废弃矿山情况、治理保证金收缴使用结余情况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并认真研究在管理上、制度性方面的问题,健全完善打击非法勘查及开采(选)矿产资源行为的长效机制,建立起更加规范公平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会议议定,《实施方案》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十、会议原则同意《靖远县公务用车车补方案》、《靖远县公务车辆处置方案》、《靖远县公务用车司勤人员出车补助办法》。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长远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行公车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公车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加强管理,强化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车辆,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管好保留车辆,做好政策衔接,保障日常公务活动正常开展。会议议定,《靖远县公务用车车补方案》、《靖远县公务车辆处置方案》、《靖远县公务用车司勤人员出车补助办法》,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执行。

    十一、会议原则同意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尽快新建一处标准化规模生猪定点屠宰场,正式投产后由县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补助。同时,确定2017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生猪屠宰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我县生猪在外县区指定屠宰场进行屠宰并销往我县境内的由县财政给予屠宰户40元/头的补助。

    十二、会议原则同意对北滩工商管理所和原东湾工商管理所办公场所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所得用于北滩工商管理所新建项目,县财政局、工商质监局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抓紧开展办理工作。

    十三、会议原则同意改建靖远县城区自来水水厂取水口,并重新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由县住建局、环保局负责按程序尽快上报省市上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实施。

    十四、会议原则同意将S308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调整到S308线双龙至石门段路面工程,将闫砂河石拱桥危桥改造项目调整到五靖公路蒋庄小桥建设项目,由县交运局负责尽快按程序上报省市交通部门批复后实施。

    十五、会议原则同意甘肃瑞丰实业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公开采购办公用房,所需采购费用由甘肃瑞丰实业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十六、会议原则同意西环路贷款资金用于支付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会议议定,鉴于西环路项目报账比例大幅调高,政府配套资金相对较少,建设资金运行正常,而征地拆迁及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资金短缺,为了有效利用银行贷款资金,同意将西环路部分贷款资金用以支付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工程监理等项目费用。

出席:副县长刘在峻、张启业、张克荣、郝尊钢,县政府党组成员宋仁、张宗礼、尚立军、景文波、苗晓青。

列席:县人武部部长余辉,审计局局长罗爱民,统计局局长王绍先,政府办副主任乔雄、卜前东,发改局局长王玺瑞,卫计局局长王世栋,人社局局长王得俭,民政局局长苏国锦,科技局局长杨占霞,工信局局长王定君,农牧局局长岳伟,林业局局长杨虎城,扶贫办主任何乃学,住建局局长魏谭勋,财政局局长李明福,工商质监局局长金世立,交运局局长王尚文,食药局局长石生泉,文广局局长周盛,国土局局长朱仰东,司法局局长张德明,环保局局长陈宇,安监局局长刘万恒,水务局副局长高鑫庭,教育局局长张志昌,编办主任金满谦,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李屹,经合局局长顾秉森,法制办副主任朱仰娥,规划局局长金忠,排水公司副经理刘东,工商联主席王富国,城投公司董事长刘忠祖,北湾镇镇长杨博,北滩镇镇长吴爱民,乌兰镇镇长赵爱世,烟草局局长张宏根,法院副院长张慎忠,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玉梅,国网靖远供电公司副经理李守仓,国网靖远城郊供电公司副经理刘轲。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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