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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农机局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的通知
索引号 GSDC15026-2018-002 生成日期 2018-04-27
信息名称 白银市农机局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的通知 发布机构 靖远县政府信息中心
内容概述 关键词

市农机发〔2017〕102号

各县区农机局:

今年,省上共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4160万元。截至11月5日,共完成1553.732万元,占计划的37.35%,其中:平川区完成110.51万元,占计划的50.23%;会宁县完成591.31万元,占计划的42.85%;靖远县完成444.17万元,占计划的34.17%;景泰县完成402.125万元,占计划的33.51%;白银区完成5.62万元,占计划的9.37%。已结算资金881.338万元,结算比例为21.67%。其中:会宁县结算资金505.418万元,结算比例为36.62%,景泰县结算资金331.36万元,结算比例为27.61%,靖远县结算资金64.56万元,结算比例为4.97%,白银区、平川区结算资金为0。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进度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日,省农机局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专门就加快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进行了专题研究,做出了安排部署。为了贯彻落实好省上的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进展,现根据省上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各类报刊、电视、网络、信息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营造良好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报道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增收致富的典型经验,提高广大土地经营者购机用机热情和积极性。

二、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补贴工作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发挥当地种植业、养殖业等优势产业方面的优势所在,积极与种植大户、养殖大户以及农业合作社对接,开展上门服务,为他们提供农机装备更新策划,鼓励使用现代农业机械技术设备。要进一步加大工作主动性,采取各种措施,挖掘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潜力。要彻底改变坐等购机农户上门登记办理补贴的作法,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服务小组,深入乡镇,进村入户,开展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各县区可以突破实施方案的限制,对全部机具品目进行畅开补贴,做到应补尽补。

三、积极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快结算进度。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乡镇农财中心(所)的衔接沟通,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争取做到补贴一批,兑付一批,使农机购置补贴惠农资金不折不扣地早日落实到广大农户手中。合作社累加补贴还没有完成的县区,要尽快完成资金结算,在11月底前全部结束。否则省上将不再考虑明年的累加补贴申请。

四、加强组织领导,尽最大努力推进工作。在今年的最后一个多月内,各县区要集中力量,齐心协力,尽最大努力推进工作进度,改变我市补贴工作落后局面。要把补贴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全市年终考核的主要指标。各县区主要领导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年底前的中心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最好的结果。11月、12月两月底前各县区要上报当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及资金兑付情况,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上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

                                                                        白银市农机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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