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靖远新闻 >> 靖远政讯 >> 正文
靖远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甘肃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若干规定》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5-02

日前,靖远县召开第十九次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专题学习新发布的《甘肃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若干规定》。会上,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对《甘肃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若干规定》进行了专题解读,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情形进行了说明,并明确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明确应诉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各个环节,认真组织研究案情、按期提交证据、熟悉庭审流程规则,学习应诉经验和技巧,切实提高应诉水平。同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年度述职时,应当包含履行出庭应诉职责的情况。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力江要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贯彻到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按程序办事,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打造良好的法治政务环境。


                         撰稿人:李祥

上一条:靖远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下一条:靖远县细化分解任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关闭

主办单位: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靖远县政府信息中心 电话:0943-6130500
网站备案号:陇ICP备0700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