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标 题 | 县医院大夫不作为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6月21日 | ||
信件内容 | 6月20日,我表妹因为右脚扭伤去县医院检查,医生的诊断证明上写的是右足软组织扭伤让去拍片,放射检验报告单上却写的是左足,报告医师是吴义东。检查完我们并未发现问题,到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才告知检验报告单写错了,今天早晨去找大夫改正,大夫责骂我们不及时找他更改,态度非常差。试问医者不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反而责骂患者家属,你配当这个白衣天使吗。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交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6月20日,患者,滕xx,12岁,因右足外伤到靖远县人民医院放射科拍片,值班医师吴义东,拍片是右足,而报告时因笔误将右足写成左足,做出“左足骨质未见明显异常”的报告,次日患者家属在保险公司报销时发现错误,便到放射科要求改正,因吴义东医师下夜班,由取片室值班人员杨祥国接待,便让值班医师马黎英修改后交予患者家属,因取片值班人员解释工作不到位,态度不好造成此事的发生。 二、处理结果 值班医师吴义东在工作中粗心大意,报告时将右足误写成左足。根据《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八项:给予吴义东不良执业行为积1分,与此事相关工作人员做出深刻检查。 希望靖远县人民医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此发生。再次感谢患者及家属对我县医疗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靖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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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18-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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