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标 题 | 关于东湾镇黄河湿地征地补偿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3月15日 | ||
信件内容 | 领导: 您好,感谢百忙之中抽时间查看我的来信,我是东湾镇三合村12社村名,大家推荐我带大家给您写个信,政府招商开展湿地观光公园旅游项目是好事,大家也都很支持,也能有效拉动当地的旅游。河坝近500多亩地30年前还是黄河河床,是我们一锹土一推车自己开发出来的,由原来贫瘠的土地现在变成一片沃土,养育了一大批家庭,到现在还是有感情的,现在突然说放手还有些不舍。 近期由县经济合作局及东湾镇镇政府组织的湿地观光公园前期征迁工作,在未征得我们同意的前提下,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强拆,被我们当场叫停。这不仅是给当地政府的形象抹黑,更是拉远了人民和政府的距离。村书记前期说的给大家赔偿1500元/亩,我觉得村书记可能对三合村的蔬菜大棚不太了解,大家都知道靖远是远近闻名的蔬菜之乡,特别是冬季反季节蔬菜。1500的补偿标准大家难以接受,后面又说是6000/亩,根本连成本都无法收回,镇政府招这么大的项目肯定前期都会按照实际评估及补偿标准,但是至今补偿标准都是村书记的口头说明,经过大家了解,上游东关镇新修的黄河大桥,征地补偿标准是3,4万/亩,这不由得让大家怀疑有些信息不公开的原因了。 希望县书记您能抽时间了解下这事,避免中间有人搞破坏,耽搁了整个项目的开展。再次感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交由东湾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村民反映的项目用地位于靖远县东湾镇三合村柳林滩,项目名称为白银东湾高效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规划占地600亩,项目总投资2亿元。该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集新品种引进推广、种植技术研发、农产品展销、农耕文化传播、亲子采摘体验、乡村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化高效农业示范项目。项目建成后对优化全县农业种植结构,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当地群众收入,助力脱贫攻坚都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用地为村集体滩涂地,多年来由村民自行开发、整理、改良、耕种,与三合村村委会未签订任何开发利用协议。该项目建成后,土地权属归三合村集体所有,土地用途不变仍为农业用地。根据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东湾高效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用地补偿事宜协调会会议纪要的通知》(靖政办发〔2018〕13号),对项目用地以6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土地开发、整理和改良等费用的补偿;对项目用地上的附着物按照既定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同时,优先考虑项目用地范围内村民进入园区务工。以上补偿标准我镇征地组工作人员在土地丈量登记的前期及过程中逐户进行讲解,不存在信息不公开的问题。 靖远县东湾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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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18-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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