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标 题 | 修路工程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3月19日 | ||
信件内容 | 郑书记:“在水一方”楼北,有一条几百年的自然排洪沟,县上规划排洪沟已改道,将原地基排洪沟规划为一条通往二七九小区的万民大道。但是路修到沟旁住户门前三居民将排洪沟地基侵占为自有,拒拦修路。三年时间过去了,修路工程不能顺利实施,造成道路不通、下水不通周围环境脏乱差。三年期间村委会乡政府协调未果。请求书记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这一民生的事实和大事为盼。居民电话:13830060856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交由县住建局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联系乌兰镇工作人员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网友反映的道路为乌兰镇修建,但是路修到沟旁住户门前后,居民阻拦修路,经乌兰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协调不通。 2018年3月27日县政府组织县住建局、县执法局和乌兰镇政等部门对居民所占排洪沟地基上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乌兰镇将对后续道路进行修建。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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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18-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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