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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标    题 土地让我二爷爷抢占了
写信时间 2018年05月11日
信件内容 我们的土地让我二爷爷确权给了他的二儿子。我家住在靖远县糜滩乡下滩村张董社116号。 家里户口原本有爷爷(已故)。妈妈已改嫁,现已迁出。弟弟、我也就是姐姐。现在户口本上只剩下我和弟弟两个人。我爷爷就我妈一个姑娘,没有儿子, 我二爷爷有两个儿子。 二爷爷他要把他的二儿子过继给我爷爷,当时我爷爷就没有同意,后来来就没有提起此事了,直到我爷爷过世,爷爷是14年9月底过世的。就在我爷爷过世后。我们刚从山里下来,我二爷爷就把我妈妈赶出了,再后来直到17年土地确权的时候,一开始我们不知道有土地确权这回事, 当我们听到时,过去确土地,说我爷爷的名字查不到,在说我弟弟的时候也没有,村上的人说没有这两个人,当我们在说我们地傍边都是谁家的是,检查出来了,但是上面确写的是我二爷爷家的老二的名字。之后我们找村上。村上说他们管不了。让我们找镇上,  镇上当时很乐意帮我们处理的,帮我们找土地局管理的电话,因为土地现在是承包给了土地承包商了,但是我妈妈跟着他们说的电话去找,他们又把我们推到了村上。就这样来来回回十几趟,下来土地到现在也没有解决,把我们就当皮球踢过来提过去的,注 村书记(赵明志)刚开始也可以后来态度很恶劣,今天我妈过去问的时候赵明志让我妈出去口气很硬,我妈就问这还有没有讲理的地方了,赵明志说,看我妈到哪儿讲理讲理去, 村上的人都是能躲则躲,或者就给您开始踢皮球,张宏庭也是一样的,现在我弟弟无处居住。请问靖远县有没有正真心系百姓的父母官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交由糜滩镇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此矛盾纠纷下滩村、镇司法所进行了多次调解,与当事人也进行了沟通,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2018年5月25日,我们会同镇司法所苏玉琴所长、农业服务中心张国安主任、下滩村书记赵明智同志、下滩村主任张宏廷同志到张兴强家进行了走访调查,张兴强意见:张巧芳外出多年未归,且偷偷回到靖远与另一男子共同生活期间也未到下滩照顾张兴勇,另外张满堂既然过继到张兴勇名下,就有继承的权利。对张兴勇死亡后张巧芳要求分地的说法不接受,不同意协调解决,要求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018年5月30日3点,我们在下滩村委会就此矛盾进行了再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均到场,参加调解的有镇司法所苏玉琴、刘世本,镇农业服务中心张国安,下滩村书记赵明智、村主任张宏廷、村文书董宪。双方当事人均表述了自己的意见,张兴强表示张婷名下的0.3亩地可以给张婷确权,其余地块和张巧芳没关系,不接受调解,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张巧芳表示属于自己的地有4.2亩,要全部确权到自己儿子张小娃名下。经过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糜滩镇政府
                                                                                                             2018年6月4日

办理时间 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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